云南省内部审计条例/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已废止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也可以聘请专家参与内部审计工作,或者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