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开发区是以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生态工业园区为目标,发展高新技术、现代制造等产业的现代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