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第十四条有效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诚信和廉洁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