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章 项目设置和标准制定第九条已废止市财政局、物价局应当将审查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编制目录,并定期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