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第十三条已废止收费单位必须按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收费单位在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或者机构变更、撤销时,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