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土地整治项目测绘、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招标投标代理、施工、监理、社会审计等从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及合同约定,不得弄虚作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整治从业单位评价制度,对从业单位业务质量和信用进行评价。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