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计量监督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计量监督检查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规定的区域内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