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应当遵守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一)保持场内环境卫生整洁、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二)场内经营者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区域经营;(三)保持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场外经营、堆放货物、车辆乱停现象。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