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完好,节能环保;(二)开闭时间、开启率、完好率符合相关规定;(三)出现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