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本市城市公共供水用水管理遵循合理开发与科学保护水源,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工业和其他用水,鼓励使用供水与节水先进技术设备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