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行维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地下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地下管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