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和信息的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以及工业等管线、综合管沟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