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以及相关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查处污染南水北调水质的行为。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