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五章 水质保护第三十九条有效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以及相关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查处污染南水北调水质的行为。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