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徽州古城保护范围内应当设置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封闭式生活垃圾容器,合理布局收集点,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