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