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销售、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