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经营第二十一条有效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并应当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中介机构的名称、预售许可证号或者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的,不得发布包含商品房销售信息的广告。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