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第十三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房屋质量保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