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督导条例/第二章 教育督导机构及职责第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证教育督导机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所需经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