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建设商品交易市场,应向市市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论证意见书;

(三)建设实施方案;

(四)相应的建设资金证明;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