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7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制定的《徐州市无偿献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