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边检等口岸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用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方便通关;实施企业诚信风险管理机制,为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提供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供快捷服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