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在沿线地区开发环境污染保险产品,引导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4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