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传承人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滥用和过度开发代表性项目的,由认定机关撤销对传承人的认定,并责令退还传承人补助经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