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代表性项目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认定机关撤销已认定的代表性项目,并责令退还该项目保护经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