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对禁牧区域内的牛、羊等草食动物实行舍饲养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行舍饲养殖的养殖户应当给予粮食、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补助和扶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