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行政区域殡葬改革发展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保障对殡葬事业的财政投入。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