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应急救援设施、装备和物资,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监管、调拨、紧急配送体系和储备信息库,并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和紧急调用方案。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