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二十五条有效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的,其个人账户继续保留,储存额继续计息。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