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 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征收、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除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外,还应当缴纳基本农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基本农田的建设和开发。基本农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