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是集中利用电子档案的专门场所和同级人民政府的电子档案灾难备份基地。

电子档案应当实行异地备份。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