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工程竣工后,工程安装的自动消防系统、消火栓系统、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应当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建设单位依法申请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或者被抽查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检测报告。自动消防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维护保养应当记录,存档备查。根据消防技术规范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