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乡市容市貌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严禁在绿地、花坛内摆摊设点。公共绿化树木,不准攀摘花果,不准在树根部堆放建筑材料和其他物品;不准损坏护树围栏。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