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手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的边界设立固定标志。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