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南勐河流域电站的正常营运,电站权属单位应当对南勐河流域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