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特色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章 特色畜禽资源保护第六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特色畜禽资源保护区,建立特色畜禽资源保种场和遗传资源基因库,并制定保护和利用规划。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