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特色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特色畜禽是指在自治州内具有独特遗传性状,并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独龙牛、高黎贡山猪、兰坪乌骨绵羊、兰坪绒毛鸡、独龙鸡等五个畜禽品种。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