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特色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章 特色畜禽资源保护第十条有效特色畜禽资源保护区和保种场内的保护群应当采用特色畜禽品种中的特级种畜禽或者其精液选种选配。禁止在特色畜禽资源保护区和保种场的保种群内引入其他畜禽品种进行杂交。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