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聘任农村公路协管员。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