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