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库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水库保护区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水库保护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