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承担水库保护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