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中介服务组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