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农村股份合作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依法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八条
回到全文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