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第六章 合并、分立与解散清算第五十一条有效企业被依法撤销或者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时,应当由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