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第五章 财务会计与收益分配第四十条有效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向合作股东公布账目。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