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设立企业的筹备工作结束后,由合作股东大会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报乡镇企业主管机关备案。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