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和实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委托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应当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司法鉴定材料,并对司法鉴定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