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方便群众的原则。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