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公共汽车客运车辆专用标识。未经许可购置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客运性质的机动车登记手续。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